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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方
顾客不听劝给篮球充气过多
11月5日,潇湘晨报采访人员联系上了建都超市负责人夏先生,对于篮球爆炸,店方认为很可能是谢女士本人不听店员劝阻,多次给篮球充气造成。
夏先生向采访人员提供了当天的监控视频。监控显示,事发当天下午3点26分左右,谢女士在体育用品区前挑选了三个篮球,并给其中一个篮球充气,一同帮忙的还有一名超市的工作人员。打了一会儿气后,店员按压了一下球面,然后跟谢女士说了些什么。谢女士看了看店员,继续充气。谢女士按压了打好气的篮球后,又开始给第二个篮球充气。打了半分钟后,谢女士动作明显越来越吃力。3点29分,店员与谢女士沟通未果后离开。3点30分,谢女士停止充气,并开始轮流拍打两个篮球,疑似试球感。之后,她又从货架上拿下一个新的篮球开始充气,接着继续试球。3点35分,谢女士拿起地面上一个红褐色的篮球开始充气,这个球是被她加过气的篮球。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谢女士从货架上拿下多个篮球进行多次充气与试球。3点48分,她给一个篮球再次充气,一分钟后将其带走。约十分钟后,谢女士返回超市,再次给这个篮球补了气。“她买完单开完发票回来之后,又打了一次。”夏先生说,谢女士给这个篮球至少打了三次气,其间店员曾提醒她,篮球充气过多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但谢女士没有听取。
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店方共补偿3万余元
事件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了很大的分歧。夏先生告诉采访人员,谢女士曾一度提出了50万元的赔偿金额,“她说篮球爆炸让她产生了幻觉,还说自己是凭脑袋吃饭的”,要求店方对自己“工作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店方对这个金额表示不能接受,要求其出示相关的鉴定报告,或者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呼吁该消费者提出合理诉求,并通过正当手段维权。
11月5日,采访人员多次拨打谢女士电话欲求证店方“50万元赔偿费”的说法。然而,截至发稿前对方仍未接电话。对于具体的赔偿数额问题,双方曾经有过数次协商,均未达成共识。之后,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介入。
11月4日,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中写道,消费者谢女士称10月20日下午在建都超市购买乔丹牌篮球,到卫校进大门时发生爆炸,导致身体受到伤害。在医院治疗伤势还未好,超市不愿承担责任。最终经过调解,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建都超市方承担谢女士因此次事故造成的身体伤害所治疗的全部医疗费用,共计12000元整;此外,补偿谢女士20000元。
双方签订了调解书后,如果调解书生效后无法执行,消费者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这个结果,夏先生表示店方之所以愿意在协调书上签字,实属“息事宁人”的无奈之举。
稿源:( 红网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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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篮球|篮球炸伤人:怪打气的?怪卖球的?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