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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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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市已有4个县(市)区、园区的53个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260个村建立了土地股份合作社,175个村实现了整村流转,让有限的资源发挥了效益。

引导村民成股东。9个省级试点县(市)之一的湘乡市新湘路街道壕塘村,通过改革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量化股权,让村民变成股民,按集体经济组织模式进行管理,去年增加集体经营性资产680.6万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年分红120万元。

引导资金变股金。韶山市清溪镇花园村通过民主程序,将原来权属不清的水塘、林场、道路划归到村后,将在城市建设征收土地中的100多万元收入和其他经营性收入,量化到人,将资金变成了股金,通过土地集中开发、筹建经营门店等渠道,预计每年为村集体增加收入300多万元。同时,在雨湖区开展“三变五社”的改革试点,目前已在姜畲镇泉塘子村、鹤岭镇晶鑫村开展了“三变五社”的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探索,在全市推广。

推进身份确定

根据中央要求,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要在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我省今年被确定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推进试点省,要求提前到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按照这个工作进度,湘潭市必须在今年9月底前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而抓好县(市)区、园区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乡镇(街道)成员身份确认工作方案、各村成员身份确认具体办法的出台,必须严格工作程序,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做到全面、准确、不遗漏,尤其要注重保护外嫁女、入赘婿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防止出现“两头占”“两头空”等现象。


稿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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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湘潭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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