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方


首页 > 人文 >

关于岳阳华盛置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告( 三 )



按关键词阅读:

2.借款合同、借条、借款凭证等凭据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本人第一次出借至最后一笔出借的资金支付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现金、转账或是POS机刷卡转账)、出借人收到借款人支付利息和退还本金等相关交易明细及凭证。

(三)购房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购房人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须同时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 购房合同、支付购房款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现金、转账或是POS机刷卡转账)等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两类人员有法院判决书的提供法院判决书原件以及复印件。询问确认须提供的材料在登记时也一并提供给楼区处非办审核。

郑重提醒:如有虚报假报债权债务、购房情况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岳阳楼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稿源:(岳阳日报)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hn452337.html

标题:关于岳阳华盛置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公告( 三 )


上一篇:岳阳汨罗西长:3万株栀子笑迎八方来客

下一篇:岳阳:汽车贷成“套路贷”贷3万用10天赔了一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