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大方


首页 > 人文 >

教育|重要通知!你是湘潭这10类人吗?( 九 )



按关键词阅读:

5.参加本市组织的短期考察、休假疗养及其它相关活动。

四、管理办法

(一)市优秀人才每三年选拔一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再享受市优秀人才待遇或取消市优秀人才荣誉称号:

1.未履行优秀人才的义务,管理期间不参加集体组织活动的,不再享受优秀人才待遇,可保留市优秀人才荣誉称号。

2.弄虚作假、谎报成果的,不再享受优秀人才待遇,取消市优秀人才荣誉称号,并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缴已发放的奖金津贴。

3.在工作上犯有严重错误或造成重大损失的,或因违法违纪、犯罪等被依法依规处理的,不再享受优秀人才待遇,取消市优秀人才荣誉称号。

(三)优秀人才调出本市或工作变动,以及有其他重大变故的,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市委人才办报告。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委、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运用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让全市广大优秀人才充分了解此项活动,积极参与。对人才集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要深入调查摸底,重点宣传发动。


稿源:( 湘潭在线)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hn450838.html

标题:教育|重要通知!你是湘潭这10类人吗?( 九 )


上一篇:胃镜|湘潭两家医院照胃镜的结果完全不同,怎么回事?

下一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由50%提至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