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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团伙假冒央企负责人 骗取金额超1000万(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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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初,刘先生等人经人介绍,认识了戴某、喻某某、谢某及李某,他们自称来自某央企湖南办事处。

刘先生起初将信将疑,毕竟空口无凭。这时,戴某亮出了自己第二重身份——“中华××发展基金会、国防××管理委员会”战略框架协议方负责人,一张薄薄的承诺书上写着:基金会承诺协调有关部门,将某机场整体搬迁及飞机修理厂项目工程的土石方工程交办给该办事处。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承诺书的最后还有基金会、委员会红彤彤的章。最终刘先生带领合作伙伴14人与“办事处”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并交纳一定的保证金。

缴纳工程质量保证金是行业规则,指工程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在刘先生交纳50万元保证金后,其他合作伙伴也陆陆续续将保证金交纳到位,前后共计1090万元。大伙心想:合同已签,保证金也到位,接下来就等施工了。但问题就在这时候出现了!

原本定在2015年底施工进场,可是戴某等人却以种种理由拖延,这一拖到了2016年底。一年的拖延让刘先生等人感觉很不对劲,决定前往办事处找戴某问个究竟。可等他们站在办事处办公室门口时却傻眼了,牌子还在,里面却空了,戴某、喻某某等人也无法联系。


稿源:(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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