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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办|湘潭市安委办发布4月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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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一月一警示”的要求,现将湘潭市2016年至2018年同期4月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一)2016年湖南桑顿新能源有限公司“4·1”高处坠落事故

1、事故简要经过:2016年4月1日10时25分左右,劳务人员童某在湖南桑顿新能源有限公司联合厂房四(锂电池车间)外墙清理过程中,由于主绳磨损断裂,安全带绷断,从17米左右的高处坠落,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违章作业。事故当天,外墙清洁施工作业人员胡某、张某和童某等违反《座板式单人吊具悬吊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无《高处作业操作证》和《安全员资格证》等资质,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带违章进行高处清洁施工。二是违法发包。桑顿新能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将外墙清洁施工业务发包给不具备高处施工作业资质的孙卫兵个人。三是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当天外墙清洁施工人员相互监护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童某使用的吊索的主绳磨损,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承包负责人孙某对作业人员没有进行安全交底,对外墙清洁施工现场没有及时进行安全检查;桑顿新能源公司没有督促查验外墙清洁施工人员登高作业等资格,没有督促承包负责人对外墙清洁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不到位。


稿源:( 湘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hn440494.html

标题:安委办|湘潭市安委办发布4月安全生产事故警示通报(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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