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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男子200万买下二手别墅 车库却需另加8万(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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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律师刘霞蝉答复:一方面,基于双方对车库的所有权没有合同的明确约定,且车库如不属于房屋的从属物,则房屋买卖协议即使已经履行完毕,车库所有权也不能随房屋一并转移。《物权法》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即明确了车位归属的约定方式。另一方面,根据当前市场行情和交易习惯,车库往往是作为独立物品出售,且在车多库少的背景下,车库更是热门,动辄数万乃至十数万的车库,也难以认定为房屋的从属物。在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如果买方主观认定车库为从物随主物一并转移,将背离私法意思自治原则,削减卖家的处分权。

律师提醒:房产交易是人生大事,各项约定必须谨慎全面,尤其是车库或者车位等配套设施,更需要买卖双方以“白纸黑字”确定下来,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别墅|男子200万买下二手别墅 车库却需另加8万


稿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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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别墅|男子200万买下二手别墅 车库却需另加8万(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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