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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湘潭:社区法律顾问破解法律难题(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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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网购流行的今天,包裹损毁或丢失牵扯的社会问题较多。曾卓娟律师分析,签收快递或包裹是收件人本人的责任,原则上小区保安或物业服务人员没有代为签收的义务。如果因保安个人行为代为签收,根据《合同法》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如能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近年来,业主和物业管理人员的纷争频发,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似乎成为业主“最有力”的抗争。曾卓娟律师表示,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催交。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采取中断提供、限制或者变相限制购买水、电、气、热以及停运电梯等方式,迫使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

去年年底,湘潭市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面对面”“微信群”“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掌握基层法律需求,随时解决问题。

潭州律师事务所的曾卓娟律师,去年11月签约成为5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以来,已在社区值班3次,为群众提供解答民事、刑事等方面的法律咨询20余人次,成功调解纠纷2件。


稿源:( 湘潭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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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物业服务|湘潭:社区法律顾问破解法律难题(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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