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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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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岳阳市纪委通报7起典型案例,其中有一名县委常委

三湘风纪10月19日讯 近日,岳阳市纪委通报了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华容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黎华平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7年6月2日,黎华平向华容县纪委报送了《华容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前报告表》,拟于2017年6月14日在华容县某酒店,操办儿子婚宴。实际上,黎华平分别于2017年6月13日晚上、6月14日中午在华容县某酒店为儿子操办结婚宴席,其中6月13日晚上宴请18桌,6月14日中午宴请19桌,共计宴请37桌,收受亲属以外的37名人员礼金共27500元。黎华平未按规定将操办儿子婚宴向上一级纪检机关报备,存在超规模、超范围操办酒席及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黎华平认错态度较好,积极主动上交了违规收受的礼金,2018年9月,黎华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华容县扶贫办、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治河渡镇有关干部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问题。2018年5月10日下午,华容县扶贫办借调干部刘胜(县农业局科员)等人(未开具公函)、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干部谢腊华(县移民局正科级干部)和李大鹏(县湘盛农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一行(出具公函),在治河渡镇开展扶贫有关工作后,治河渡镇分管扶贫工作的人大主席万述洪请示镇长张述军,在某农庄安排了晚餐。餐中,张述军、万述洪、刘胜、谢腊华、李大鹏和县扶贫办工作人员王学平、王乐、李榆等8人饮酒,违反有关公务接待中禁止饮酒的规定。2018年6月,刘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回原单位工作,张述军、万述洪、李大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职处理,谢腊华、王学平、王乐、李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稿源:(三湘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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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岳阳纪委通报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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