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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职业打假是“维权”还是“敲诈”(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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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培新认为,职业打假人频频向行政机关施压,执法人员疲于应对,行政与司法资源被不正当挤占。

那么,司法实践中,又如何区分职业打假与正常消费者维权?

今年3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程序规定》正式实施,该规章要求,建立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对举报信息统一编码、处理,统一告知商家。投诉人需如实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主要反映问题等内容,系统后台将自动生成与该身份证号码相关的投诉及举报数量、复议或者诉讼等信息,从而判断是否重复举报与投诉。

罗培新说,通过举报系统以及数据挖掘,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迅速识别“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实现智慧监管与精准执法。

他说,职业打假应是政府职责,政府部门要合理配置行政与复议资源,不把涉及职业打假人的相关投诉纳入监管部门的绩效评估,这样他们就有更多时间维护普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职业打假|职业打假是“维权”还是“敲诈”


稿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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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职业打假|职业打假是“维权”还是“敲诈”(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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