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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车辆洒漏 货车车主逃逸被行拘 还要处罚金!(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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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当事人

红网湘乡市分站10月14日讯(采访人员:陈茂)车辆覆盖不严,且有洒漏,造成路面污染,当事人被处行政拘留5日,还要处罚金!12日,湘乡市城管局城管执法大队联合公安部门让一货车车主着实“买”了一个教训:原来看起来“事体不大”的车辆污染路面行为竟然要受到如此严厉的处罚。

10月12日10时40分左右,城管局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在日常巡逻至桑梅路云门寺商城路口时,发现从湘潭方向行驶过来车牌号湘E**7的大货车在运输散煤的过程中,车辆覆盖不严,且有洒漏,造成路面污染。城管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拦停车辆,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当事人违章事实,并要求当事人到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肖某某表面上配合,同意跟随执法队员贺勇(跟车、押车)到停车场,但发动车辆后直接加速往邵阳方向逃逸。在场执法人员迅速向上级领导汇报,执法大队负责人接到汇报后立即启动应急管理方案,同时向公安部门联系请求支援。

逃逸车辆最终在山枣镇被截停,当事人肖某某被移送公安部门,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限制行政工作人员人身自由,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同时,根据《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十条之规定:车辆运输过程中出现泄漏、散落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车轮带泥运行,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待肖某某拘留出来后,还将面临因污染路面的罚款。


稿源:( 中国湘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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