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多给了1600,储户称离柜概不负责!如何认定为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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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但凡与钱挂钩一切都会变得非常敏感和谨慎。在银行取钱时,由于柜员的职业操作,一般会事前清点再将钱交给取钱的人。在银行柜台上一般会有提示现金当面清点离柜不负责的牌子,所以一般因为钱的数额少了,银行通常是不负责的。那么如果取钱人拿到的钱比实际要取得多,怎么办呢?这笔钱是不是不当得利呢?现在就由找法网来告诉你吧。

  近日,浙江慈溪的秦某原本是要在银行取22400元,而银行却给了24000元。后来经银行调查才发现给多了秦某1600元,便向秦某讨要回,可惜遭到秦某的拒绝,理由是银行规定钱离柜概不负责,那么相对的她也不应该为银行自己的失误而负责。目前,银行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秦某。那么秦某是不是真的“概不负责”呢?秦某取得的1600元是不是不当得利呢?


银行多给了1600,储户称离柜概不负责!如何认定为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