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永州重点项目征地拆迁 最新补偿标准在这里( 六 )

第二十八中学(计划征收房屋17户、1120平方米;已征收12户、730平方米,剩余5户、390平方米)。

马路街学校(计划征收房屋35户、4680平方米;剩余35户、4680平方米)。

通化街小学(计划征收房屋260户、35600平方米;剩余260户、35600平方米)。

上岭桥中学(计划征收房屋6户、1518平方米;剩余6户、1518平方米)。

瑶湖小学(计划征收房屋9户、3670平方米;已征收0户、0平方米,剩余9户,3670平方米)。

补偿标准

调整后的最新《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节选如下:

一、本征地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仍按现行规定和标准执行。因非农建设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等国有土地的,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征收水田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征收耕地(除水田)、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水库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建设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所在区片水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