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男子追讨千万报酬 争议诉讼时效高院裁定再审( 五 )

  钟贤柏的诉求是:实泰公司按16667元/月的标准,补齐4个月共计57700元工资,按实泰公司2010年奖金分配方案规定,他此后数年应得的奖金数额应达到1200余万元。有关股权确认纠纷,钟贤柏另案提诉。

  2015年12月30日,长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以超过一年的仲裁申请时效,驳回钟贤柏的申请。此后,钟起诉至法院,经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劳动仲裁的驳回并无不当。

  “通俗地说,就是法院认为在我自2013年10月1日离开实泰公司的一年内,没有证据证明我向实泰公司讨要过劳动报酬。”钟贤柏显得很委屈,“这怎么可能呢,辛辛苦苦的血汗钱,上千万的工资、股权,我会不问不要?”

  钟贤柏说,在讨要报酬的过程中,他一直不想撕破脸,一来是考虑身份和脸面,二来是和气生财。2012年,他被长沙市工商联推荐为长沙市政协第十一届委员,还曾作为交通运输部十三五物流发展政策与战略咨询专家参加相关会议。他甚至请他结识的官员帮他调解这个劳动纠纷,无果,这才采用法律维权。

  30多万还是1200多万

  2017年6月14日,长沙中院二审判决钟贤柏败诉,钟贤柏无法接受。“作为劳动者,我呕心沥血为实泰公司创造巨大价值后,却被无情抛弃,最终还得不到法律的正当救济,正义在哪里?”他立即向湖南高院提出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