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挑起的钢铁贸易战( 四 )

没有人情,只有规则

当时,中国刚加入世贸组织(WTO)不久,就赶上了这个典型的案例,从而生动地、投入地上了入世第一课。

首先,可以从美国人那儿学到如何充分利用WTO规则。如谈判钢材问题,根据WTO的规则,在有关协议框架内采取措施需要60天;成立专家小组判案需两次申请(第一次申请,美国可否决),这就大概花30~50天;专家小组成员组成,如果美国要拖延时间的话,又可耗去30天;专家小组审案最长需9个月;而且在此期间,美国可要求专家小组中止工作(最长可达12个月),寻求与当事方“庭外解决”;专家小组作出裁决后,当事方有60天时间考虑提出上诉;上诉机构最长又需3个月作出终裁;终裁作出后,当事方与美国在45天内就美如何执行裁决达成一致,如果达不成一致,90天内可就何时执行裁决进行仲裁。程序至此,美国宣布的实施为期3年的保障措施已近结束!由于WTO争端解决奉行“不告不理,判错就改,既往不咎,不用补偿”的原则,即使美国届时败诉,美国也为国内钢铁行业赢得了时间,美国人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其次,可以从欧盟和日本人身上学习如何反击和谈判。同样在钢材问题上,善打贸易战的欧盟和日本,从一开始就采取了很明确的策略,一方面舆论抨击,一方面有力回击,但却也不忘积极谈判,并迅速向WTO提出诉讼请求,并声称,如果美国不接受他们提出的磋商和赔偿要求,他们将采取报复性措施。真可谓软硬兼施,多点出击。同时,欧盟还为了壮大声势,积极拉日本、俄罗斯、中国、韩国、巴西等一起进行“反美大合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