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平江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二 )

二、平江县龙门镇原何仙村党支部书记王彩明违规实施危房改造项目问题。

2015年8月和2016年1月,龙门镇原何仙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政府采购程序,将该村危房改造整村推进项目违规发包给他人实施,造成不良影响,时任龙门镇原何仙村党支部书记王彩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6月,王彩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2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侵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全面抓实抓细各项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让广大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有更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各职能部门要紧盯重要环节、重要项目和重要资金,重点关注民生项目、资金,切实承担起扶贫资金的监管责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小微权力”,通过巡查巡察、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形式,发现并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把群众被侵占的资金全部还回去,坚持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平江风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