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省内通办,“最多跑一次”“新税务”有哪些变化?( 三 )

《清单》升级,152项涉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今年4月份,当时的省国税局和地税局根据各自业务,联合公布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环境保护税申报等153个涉税事项纳入“最多跑一次”清单。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之后,省税务局重新发布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5类105项清单内容基础上,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梳理出包括信息报告、发票办理、申报纳税等在内的“最多跑一次”涉税清单事项152项,其中单办事项123项、联办事项29项。

机构合并,“最多跑一次”涉税清单事项为何减少了?

“表面上看清单事项少了一项,但实际上更全更准更明了。” 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机构合并后,有一些业务进行了调整,发生了变化,《清单》内容也进行了升级,使便民服务更有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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