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绿色建筑发展驶入“快车道” 面积达6197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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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绿色建筑发展驶入“快车道” 面积达6197万平方米5月31日,湖南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座谈会在株洲召开。

  红网时刻5月31日讯(采访人员 卢欣 康希)采访人员今日从湖南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座谈会获悉,截至目前,湖南累计获得绿色建筑标识391个,面积为4222万平方米,长沙市以审代评绿色建筑面积1945万平方米,全省共计6197万平方米。接下来,湖南省住建厅将采取强化立法、加强考核、建立制度、下放权限等方式助推绿色建筑发展。

  会议介绍,去年全年度全省城镇已竣工绿色建筑面积为1400万平方米,其中长沙市完成867万平方米,总面积全省第一;从百分占比来看,湘潭43.5%列居全省第一,其次为长沙38.6%,株洲28.9%。绿色建材是绿色建筑的源头要求和门槛,绿色施工是建造绿色建筑的施工方式。目前,全省25家企业共121个产品获得绿色建材标识,已有131个工程应用了绿色建材,房建应用面积为1754.7万平方米,道路465.6公里。绿色建材推进工作在全国处于先进行列。长沙、株洲、湘潭、湘西州、娄底开展了绿色施工,全省2017年通过中期检查或验收评审的有23个项目,在全国处于中游。

  同时,全省绿色建筑面临发展滞后、市州绿色建筑发展不平衡、相关政策要求没有落实等问题。

  湖南省住建厅将制订《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从建设、奖惩、目标等方面强制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将市州中心城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纳入绩效考核,要求2018年,长株潭三市应达到50%,其他市州应达到40%,每个市州绿色建筑发展情况提出了不同目标要求。抓住施工图审查环节,促进绿色建筑要求贯穿至设计、施工、验收环节。将绿色建筑的认定和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管理下放市州,促进建立省、市一体化绿色建筑管理体系。

  此外,会议透露,正在制定的《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中,要求所有建筑均为绿色建筑,未来发展方向是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市州应尽快制定本地绿色建筑评价和认定管理办法,建立绿色建筑评价专家委员会,鼓励各市州学习长沙市管理经验,创新性地提出适宜本地区绿色建筑管理程序,为推广绿色建筑做好制度准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促进中心及民盟湖南省委派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