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把50%房屋份额给女友 妻子出轨离婚后索要房屋占有费( 二 )


长沙中院审理认为,小丽与小军之间存在赠予行为,双方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并且办理了公证,亦经按份共有人的同意,双方的赠予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赠予合同成立 。
但是基于赠予房屋的贷款并未偿还完毕,故该赠予合同实际未履行,男方未将房产交付,也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因赠予合同暂未履行,小军仍然系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依法使用该房屋 。
小丽对房屋享有的权利仅系债权,并非所有权 。基于小丽享有房屋的债权,其债权仅能请求小军交付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故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 。
说法
没过户赠予房产哪些情况可撤销
采访人员了解到,公证过但未过户的赠予房产合同,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撤销的,但要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并非所有的合同都可以撤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赠予人在有些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 。
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 。在确认房产赠予是否成立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是必须完成过户手续权利转移了才算成立,而实际占有使用但没过户不能认定为赠予房产成立 。在赠予合同成立之前,可以撤销合同 。但如果房产未过户但房产证交于受赠人且受赠人已占有、使用房屋的,可以认定为赠予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