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江西省赣州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进程

为扩大城区人口规模、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进程 , 经济总量位列江西省第二的赣州市近日宣布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 。
据赣州市政府网站11月12日发布的文件“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11月9日 , 赣州市政府办公室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 市政府各部门 , 市属、驻市各单位印发通知称 , “《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 , 现印发给你们 , 请认真遵照执行 。”
《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指出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户籍制度改革推进会议精神 , 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 , 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 扩大城区人口规模 , 加快我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进程 , 按照国家发改委《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省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及《江西省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要求 , 全面取消我市城镇落户限制 , 实现群众进城落户“零门槛”愿望 , 提出如下若干措施:……”
【澎湃新闻|江西省赣州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进程】根据《措施》 , 赣州市此次全面取消城镇落户限制的政策措施包括:
(一)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在赣州市范围内 , 全面取消参保、购房、经商、居住年限、学历等迁入城镇的条件限制 , 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其他条件、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零门槛”准入政策 , 建立以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的全市统一新型户籍制度 。
(二)允许落户集体户口 。允许无固定住所人员申请落户在社区集体户 。
(三)放宽落户地址限制 。允许在部分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和单位自建员工宿舍地址上落户 。
(四)全面下放审批权限 。将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域审批权限全面下放至公安派出所 , 实行准迁业务“一门办、即时办” 。
《措施》指出 , “以上措施由赣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 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
赣州市是江西省经济总量第二大城市 , 2019年地区生产总值(GDP)3474.34亿元 。行政区划层面 , 赣州市目前辖3个区 , 13个县 , 并代管瑞金、龙南2个县级市 。
根据《赣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 2019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983.07万人 , 比上年末增加1.61万人 , 其中城镇人口302.09万人 , 乡村人口680.98万人 。年末常住人口870.80万人 , 比上年末增加3.04万人 , 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51.51万人 , 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1.85% 。全年出生人口11.26万人 , 出生率12.96‰ , 死亡人口5.33万人 , 死亡率6.14‰ 。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 , 今年4月 , 江西省会城市南昌也已宣布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 , 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新闻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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