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大江晚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系列知识答记者问之三】“大国点名,没你不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开启,根据统一安排,10月11日-31日人口普查员为入户摸底时间,11月1日将入户开展登记 。那么此次普查对象多地居住入户如何登记?流动性作业人口如何登记?很多市民对此产生疑问,对此,市人普办相关人员在本报“人口普查专栏”对一些特殊人群如何登记一一进行解答 。
问:普查登记方法是什么?
答: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普查登记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 。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
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
普查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电子化的方式 。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
问:普查对象多地居住入户如何登记?
答:普查对象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所、并且平时都居住的(例如上班时住在一处,周末住在另一处),如果户口登记在其中一处住所,则将该处作为现住地,登记为“人户一致”,其余住所登记为空房 。
如果户口没有登记在这些住所,将居住时间较长的住所视为其现住地进行登记,作为“人在户不在(D7=1,D8<>1)”,其余住所登记为空房;如果无法判断在哪处居住时间更长,将10月31日晚居住的住所作为现住地进行登记 。所有住房项目如住房建筑面积、间数等按登记的这处住所情况填写 。
问:高中及以下住校学生如何登记?
答:幼儿园全托孩子,小学、初中的住校学生,不在幼儿园或学校登记,一律视为其校外经常居住住所(一般是其父母或监护人的住所)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 。高中住校生作为学校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其户籍地按户籍外出人口进行登记 。
问:住院病人及医院护工如何登记?
答:住院时间在半年以下的病人视为在家中居住,医院不登记;住院时间超过半年的病人,视为医院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户口登记地按户籍外出人口登记其信息 。
在医院做护工且在医院外无固定住所的人员,不论时间长短,应将医院视为其现住地进行登记 。在医院有集体宿舍的,在宿舍中登记;没有固定宿舍的,可以设置一个住房单元将所有护工按20人一户进行登记 。
问:流动性作业人口如何登记?
答:流动性作业的人口(如从事长途运输的人等)因在外无固定住所,且与其家庭有紧密生活联系,可视为临时出差,一律在其家中作为现有人口登记 。
问:现役军人、武警部队等相关人员如何登记?
答: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武警部队人员,以及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由军委机关相关业务部门统一进行普查、汇总 。
军队和武警部队各类单位中服务的职工、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家属、保姆等,在军队和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当地普查机构负责协调,军队和武警部队负责普查;不在军队和武警部队营院内居住的,由地方普查机构负责普查 。
问:依法被判处徒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如何登记?
答:依法被判处徒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由所在看守所、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普查登记,填写指定的电子普查表,并移交给所在地的县级普查办公室 。县级普查办公室应根据需要,在本县级公安机关所在的普查区虚拟一个或多个普查小区,于11月15日前将相关资料导入到普查数据处理平台 。
依法被判处徒刑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其户口登记地也要按户籍外出人口登记相应信息 。
问:看守所羁押人员、纪检监察机关留置人员如何登记?
答:看守所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拘役的人员,纪检监察机关留置的人员,一律视为在家中居住,作为其家庭的现有人口进行登记 。采访人员 汤荣汛
稿源:(大江晚报)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hn1021a53642020.html
标题:大江晚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系列知识答记者问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