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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健康意识的觉醒
买保险成了我们大多数人
“让生命多一层保障”的选择
与此同时
保险纠纷案件数量也与日俱增
近日 , 成都市高新区法院通报了一起
新类型人身保险纠纷案件
一女士在查出患癌前
竟向9家保险公司
投保重疾险累计640余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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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视觉中国
在她要求理赔时
保险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拒赔
到底是保险公司无故拒绝理赔
还是投保人不诚信?
【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女子花640万向9家保险公司投保重疾险,确诊患癌后却被拒赔!法院判了】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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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视觉中国
1、案情回顾
购买巨额重疾险 , 半年后她确诊患癌遇理赔纠纷
2018年9月24日 , 原告艾某某以自己为被保险人向被告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人寿保险公司)、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某人寿四川分公司)申请投保重大疾病保险 , 基本保险金额为85万元 , 交费年限20年 , 保险费每年27 540元 , 保险期间为终身 。
当日 , 艾某某签署了被告公司的《人身保险投保书》 , 投保书中“财务和其他告知事项”一栏第4项:您是否已购买或正在向其他保险公司申请购买(指提交投保申请但保险公司还未正式签单)人身保险合同?艾某某的回答为“否” 。 并在确认投保书和相关问卷各项陈述准确无误的声明栏签字确认 。 投保时 , 艾某某在年收入告知情况栏填写为年收入20万元 。
2019年4月23日 , 艾某某被诊断为甲状腺乳头状癌 。 艾某某于2019年5月23日向被告提出了索赔申请 , 2019年6月21日 , 某人寿四川分公司以某人寿公司名义出具理赔结论告知书 , 以原告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影响其承保决定为由解除保险合同 , 不退还保险费 , 并不予赔付 。
在2017年至2018年期间 , 艾某某还向其他八家保险公司投保了十份重大疾病保险 , 保险金额累计644万元 。 上述十份投保单上载明的针对投保人是否已购买或正在申请购买人身险保险合同的告知事项 , 其中九份艾某某均回答“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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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某某投保情况汇总表
2018年9月23日 , 原告艾某某向某人寿公司申请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20万元和70万元的两份重大疾病保险 。 该人寿公司于当天出具《核保函件——契调通知书》 , 要求对艾某某的投保动机、保险经历、健康情况等进行调查 , 同时出具《核保函件——体检通知书》 , 要求原告艾某某进行体检 , 体检项目包括甲状腺B超 。 艾某某拒绝某人寿公司的体检要求 , 并于2018年9月26日出具“本人要求撤销函件”的书面材料 。
另查明:
2001年至2002年期间 , 艾某某在某保险公司从事理赔员工作 。 2017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2日期间 , 艾某某代理某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推销保险产品 。 艾某某大学攻读专业为医学相关专业 。
原告艾某某于2019年8月提起了对某人寿保险公司、某人寿四川分公司的诉讼 , 认为未告知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人身保险并不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 。 被告公司无权解除保险合同 , 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公司单方解除保险合同的通知无效;并请求被告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其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85万元及利息 。
2、法院审理
争议焦点:投保人是否如实告知相关情况
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认为 ,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艾某某未就购买或正在购买的其他保险公司相关的人身保险的情况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 , 保险公司是否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
稿源:(潇湘晨报)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hn10139643092020.html
标题:人寿保险公司,保险|女子花640万向9家保险公司投保重疾险,确诊患癌后却被拒赔!法院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