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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 , 央行发布报告称 , 金融机构绝大部分新发放贷款已将LPR作为基准定价 ,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已于2020年8月末顺利完成 , 转换率超过92% 。
也就是说:LPR合同转换已经结束了 , 超过9成家庭都选择了LPR房贷合同 。
在8月份 , 蓝白曾提醒大家 , LPR转换的最后机会要考虑好 , 当时工建农中邮储五家国有大行同时发布公告 , 将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 , 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 。
【蓝白观楼市|超9成家庭转换LPR合同!房贷新规下,未来3个月还有“反悔”机会】可能有不少小伙伴还是一头雾水:什么?我还没搞懂LPR是什么东西 , 这就转换完毕了?接下来还有机会吗?还能吃“后悔药”吗?
针对大家关心的几个问题 , 我们挨个谈谈 。所谓LPR(Loan Prime Rate) , 又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由18家银行每月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报价后计算得出 。
在去年8月份 , LPR报价机制就已经形成了 , 只不过针对的是新购房群体 。
目前 , 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 , 房贷参考的是5年期 , 报价频率为每月报价一次 , 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 , 在央行网站上可以查到 。
各位可以问问身边刚刚买房的朋友 , 他们的商贷合同 , 都是参考的5年期LPR报价 , 最新的报价是8月20号公布的 , 1年期报3.85% , 5年期报4.65% 。
很明显 , 5年期LPR对比以往的数年没有变化的4.9%贷款基准利率 , 是在逐步下降的 , 新的购房者相当于享受到了利率下降的“福利” , 但是 , 对以往参考贷款基准利率的有房族来说 , 这无疑有点“不公平” 。
央行正式考虑到了这一点 , 才宣布在今年3月-8月份启动“存量房贷浮动利率定价基准转换” , 以前参考贷款基准利率的朋友们 , 可以趁此机会转换成LPR房贷合同 。
具体该怎么转换?我们举个例子 。
老李2016年买的房子 , 假设在基准4.9%的基础上浮20% , 按揭合同期限是30年 , 也就是4.9%×(1+20%)=5.88% 。
现在 , 老李赶在8月底之前把房贷转成了LPR , 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 , 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 , 因为此次房贷转换参考的基准是去年12月份的5年期LPR报价 , 即4.8% , 那么 , 老李转换加点幅度应为108个基点(5.88%-4.8%=1.08%) 。
很简单对吧?不要看那么多名词、字母和公式 , 说白了 , 就是把百分比上下浮换成了“加减基点” , 把定价基准从贷款基准利率换成了5年期以上LPR , 仅此而已 。
上文提到 , 一个显著的事实是 , 超过9成的家庭 , 都在8月底选择了LPR合同 , 即跟随5年期LPR报价的浮动利率而变化 。
为什么绝大部分人都选择LPR合同?原因很简单 , 考虑到全球降息周期加速 , 今年全球央行降息次数创出了历史记录 , 未来利率走低是大概率事件 , 对较长还贷周期的家庭来说 , 转换LPR有利于降低房贷利息成本 。
但是 , 万事并没有绝对 , 如果本身房贷执行利率就比较低 , 甚至低于4% , 房贷差几年就要还完了 , 转不转LPR其实都无所谓 , 如果因为一时疏忽 , 在8月底被强行转换成了LPR还款方式 , 岂不是有点心塞?
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说的重点:已经转换过LPR合同 , 能不能“反悔”?
你别说 , 在房贷新规下 , 还真有 。文章开头蓝白跟大家说了 , 工建农中邮储五家国有大行同时发布的公告 , 其中还包含了一句关键的话 , 即:批量转换完成后 , 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 , 可于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相关渠道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
稿源:(蓝白观楼市)
【】网址:http://www.shadafang.com/c/hn091E2W0H020.html
标题:蓝白观楼市|超9成家庭转换LPR合同!房贷新规下,未来3个月还有“反悔”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