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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 沙县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 持续深化林改 , 率先推行林票制改革 , 实现青山变“金山” , 带动村财增收林农致富 。
林票改革三方共赢
这些天 , 高砂镇冲厚村的村干部和村民代表 , 正忙着在村里的集体林地考察 , 规划下阶段扩大与国有林场的合作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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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 , 高砂镇冲厚村成为三明市“林票制”改革首批试点 , 村里现有的868亩杉木林 , 经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价值为202万元 , 以双方合作经营的方式将其中51%林地所有权转让给国有林场 , 49%集体留存 。 集体留存部分30%作为村财收入 , 70%以林票的形式发放给村民 , 同时国有林场承诺按年单利3%对林票进行兜底 , 保障村民权益 。
高砂镇冲厚村党支部书记胡启胜:“我们目前跟国有林场合作的面积是868亩 , 按我们现有人口量化成股份 , 一股是100块钱 , 那我们这个总面积量化一下大概每人3股 , 也就是300块钱 , 那这300块钱每年保证有3%的增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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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到村民手上的林票具有交易、质押、继承、兑现等功能 , 持有林票的村民 , 可随时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 , 价格以市场为准 , 有现金需求的村民可以得到及时变现 。
高砂镇冲厚村村民胡金财:“林票在我们手上都是活的 , 可以拿去抵押 , 没钱用也可以拿去卖 , 随时可以变成现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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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期内 , 国有林场每年按合作山场林地使用费平均标准的51%计算支付给村集体 , 村集体将林木转让款作为资本投放在县国有林场 , 取得按基准利率上浮6%的资金占用收益 , 使之成为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和村民增收的来源 , 林地到期砍伐时 , 林木主伐收益国有林场与村集体按51:49分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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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 合作经营期间 , 村集体和村民都变成了股东 , 林地全部交由国有林场统一经营管理 , 不仅减少了村集体的营林护林费用 , 还能大大提高林地经济效益和村民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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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砂镇冲厚村党支部书记胡启胜
“我们通过跟国有林场合作 , 对这个林分的生长绝对是有好处的 , 林木的蓄积量也会更高 , 这样出材量大了 , 经济效益产生也就大了 , 以往我们村里林地面积每亩出材量折算成价值的话大概在5000块钱左右 , 跟国有林场合作以后 , 经济效益差不多翻一番了 。 ”
林票制改革 , 实现了山林资源资产化、林权股权化、股权林票化、林农股东化 , 一张张林票就是实实在在的“现金” , 随着林票制改革的不断推进 , 村民保护山林的意识也得到大大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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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县林业局局长颜瑞潭:“原来是分到各家各户去 , 他们只关心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 现在他们会监督国有林场是否有按合同去履约 , 是否有去劈杂、下肥、修枝 , 同时对防火防盗也更关心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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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娟子的日常』沙县青山变“金山”的秘诀】延伸阅读
截止2019年底 , 沙县已在5个村发行林票 , “林票”额达740万元 , 经营面积3248亩 , 参与入股村民9071人 , 每年村财平均可增收7.3万元 , 村民平均可增收160元 。 林票制改革解决了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难分置、“碎片化”林权难流转、森林资源难变现、集体林质量难提高等一系列问题 , 实现了林农、集体、林场三方共赢 , 真正让“青山”变成“金山” 。
今日沙县
来源:(娟子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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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娟子的日常』沙县青山变“金山”的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