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科技 |诉讼落败上市搁浅 乔丹体育一步慢步步慢

来源:北京商报
球星乔丹姓名权KO乔丹体育商标权 。 12月30日 , 上海二中院对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丹诉乔丹体育公司、百仞贸易公司姓名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 。 判决要求 , 乔丹体育停止使用乔丹商号和商标 , 并向球星乔丹共计赔偿35万元 。 在业内人士看来 , 乔丹体育此次商标侵权再次败诉后 , 除既定赔偿和商标整改外 , 乔丹体育品牌也面临剥离风险 , 其历时九年的上市计划或将再度搁浅 。
 赔偿35万
12月30日 , 上海二中院对前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迈克尔·乔丹诉乔丹体育公司、百仞贸易公司姓名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 。 判决要求 , 乔丹体育停止使用乔丹商号和商标 , 并向球星乔丹共计赔款35万元 。
本次庭审中原告球星乔丹诉称 , 自1984年以来 , 中国各大媒体对原告进行了持续几十年的新闻报道 , 都用中文译名乔丹指代原告 , 原告对中文乔丹享有姓名权 。 被告乔丹体育公司未经原告许可 , 擅自在其商号、产品和商业推广活动中使用原告的姓名乔丹 , 已构成对原告姓名权的侵害 。
经审理 , 上海二中院认为 , 乔丹体育公司是在明知乔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 , 仍然擅自选择乔丹二字进行商标注册 , 并登记了乔丹商号 , 故乔丹体育公司构成对原告姓名权的侵害 。
上海二中院判决 , 乔丹体育公司公开澄清两者关系;乔丹体育公司停止使用其企业名称中的乔丹商号;乔丹体育公司应停止使用涉及乔丹的商标 , 但对于超过五年争议期的涉及乔丹的商标 , 应采用包括区别性标识等在内的合理方式 , 注明其与前美国篮球运动员乔丹不存在任何关联;乔丹体育公司应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和诉讼费共35万元 。
而天眼查App司法解析信息显示 , 在乔丹体育公司所涉及的上百件诉讼案件中 , 案由涉及侵犯商标权纠纷的有90多件 , 位列首位 , 加上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8件 , 相关商标权纠纷的案件占比超一半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联系乔丹体育相关负责人 , 但截至发稿未收到相关回复 。
品牌面临剥离
从上海二中院一审判决来看 , 乔丹体育不仅面临商标整改 , 其乔丹品牌的使用也面临被剥夺的风险 。
今年3月 , 经历三级法院审理 , 前后历时近八年 , 最高人民法院对AIR JORDAN品牌状告乔丹体育商标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 , 被诉裁定、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均有错误 , 因此 , 撤销了25类乔丹+图形商标 。 彼时 , 乔丹体育回复北京商报采访人员称 , 此次判决的商标是公司注册时间未超过五年的组合商标 , 该商标的撤销判决不会影响公司现有商标的正常合法使用 , 对经营业务没有影响 。
在最高院终审判决后 , 乔丹体育除了放弃已被撤销的商标外 , 还对官网和商标进行了整改升级 。
北京商报采访人员发现 , 自今年4月停止运营的乔丹体育官网重新开放 。 在官网中 , 乔丹体育商标上只保留了原有的图案 , 舍弃了乔丹中文名称 。
经济学家宋清辉认为 , 此前乔丹体育的确输掉了乔丹+图形商标 , 但其主体的商标并没有受到本质性的影响 , 这也避免了更换主体商标带来的损失 。 但双方针对乔丹中文名称的纠纷远未结束 , 这势必成为未来乔丹体育发展过程中的诉讼常态 。
与此前判决涉及的商标纠纷相比 , 上海二中院一审判决要求乔丹体育公司停止使用其企业名称中的乔丹商号 , 意味着除商标被限制之外 , ‘乔丹体育’这个品牌名也不能使用 。 但该判决并非终审判决 , 乔丹体育仍可以继续上诉 。 纺织服装管理专家、上海良栖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程伟雄在接受北京商报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中国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俊海表示 , 商号就是企业的名称 , 像乔丹体育这般被判停用 , 对企业来说就意味着以前靠乔丹商号打造的知名度、聚拢的用户群体都付诸东流 , 而重新打造新商号则需要花费大量资金投入广告宣传 。
上市或受影响
虽然乔丹体育的官网和商标都进行了整改 , 但与球星乔丹的多次商标侵权诉讼 , 乔丹体育蹭名人热度的品牌形象很难抹去 。 资料显示 , 乔丹体育起家于晋江 。 1991年乔丹体育的创始人丁国雄注册了乔丹商标 , 那时正是球星乔丹运动生涯的巅峰时期 。
2011年10月乔丹体育递交A股IPO招股书 , 2011年11月乔丹体育IPO首发申请获得发审会通过 。 按原计划 , 该公司本该于2012年3月底前实现A股IPO上市 , 成为当时的A股第一体育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