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丰|平台反垄断动真格!阿里阅文丰巢被罚,它们做错了啥?( 三 )


此次丰巢与速递易重组,智能快递柜一哥丰巢与行业第二速递易合体,丰巢的市场占有率将达到69%,取得快递柜行业的绝对话语权。业内人士认为国内智能快递柜市场格局将接近一家独大。
资料显示,丰巢科技在2015年6月6日由顺丰、申通、中通、韵达、普洛斯5家物流公司宣布投资5亿元成立。其中,顺丰持股35%,申通、中通、韵达各持股20%,普洛斯持股5%。丰巢法人代表为顺丰总裁王卫。
文丰|平台反垄断动真格!阿里阅文丰巢被罚,它们做错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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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中通快递、申通快递、韵达股份相继宣布转让持有的丰巢科技全部股权。2019年12月,普洛斯从丰巢股权名单中退出。
2017年,丰巢以8.1亿元收购快递柜企业“中集e栈”,市场占有率提升至与速递易旗鼓相当,行业成两军对垒之势。
天风证券认为,丰巢收购速递易,快递柜进入寡头时代。丰巢与中邮速递易分别为当前市占率最高的快递柜运营商,截至2020年3月31日,丰巢投入约178000个快递柜,柜机占比约44%;中邮速递易占比约25%。收购后丰巢市占率将达69%。
从网络效应来看,丰巢在一二线城市市占率更高,一线城市市占率超过70%,中邮速递易在低线城市网络更强,因此本次丰巢完成收购之后,丰巢网络效应有望进一步增强,将实现高中低线城市的全面覆盖。
处罚50万元,算多吗?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阿里巴巴投资、阅文集团、丰巢网络的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据的是《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
《反垄断法》第48条显示,“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反垄断法》第49条:“对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罚款,反垄断执法机构确定具体罚款数额时,应当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的时间等因素。”
也就是说,按照第48条、49条规定,50万元已经是定格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在答采访人员问中表示表示,尽管罚款额度较低,但是上述三个案件的处罚可以向社会释放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打消一些企业可能存在的侥幸和观望心理,产生相应的威慑效果。
此外,调查显示这三起案件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因此,没有要求经营者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
不过,红星资本局注意到,今年1月公布的《反垄断法》的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中,对未依法申报的处罚上限从50万元大幅提高至经营者上一年度销售额的10%。
也就是说,对于上述3个案例中的公司来说,若以此为标准,一旦交易被认定为违规,或将面临天文数字的罚款。
首次对VIE架构企业实施集中处罚
“互联网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
根据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刘旭的不完全统计,2012年—2019年底的46起互联网经营者集中案,包括携程收购去哪儿、同程艺龙、滴滴优步、美团大众点评等合并交易,经营者无一进行了事前申报,也无一因此受到处罚或公开立案调查。
这其中的原因,与协议控制架构情形相关。
12月14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答采访人员问,此次公布的这三起案件中均涉及到协议控制架构情形,也就是通常所说的VIE架构。有分析称,VIE架构本身仍处于监管灰色地带,所以互联网企业并购的“不申报”,也是常见之事。
上述负责人称,这也是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对涉及协议控制结构(VIE)企业违法实施集中作出行政处罚。对规范涉及协议控制架构企业的经营者集中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根据2020年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披露消息,就《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与现行《反垄断法》(简称“旧版”)相比,《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首次拟将互联网新业态列入。 实际上,据红星资本局不完全统计,《反垄断法》实施十余年以来,这也是首次披露互联网企业被罚的案例。
“希望所有经营者意识到,《反垄断法》适用于所有主体,对内资外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企业和中小企业、互联网企业和传统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虽然平台经济领域竞争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但互联网行业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所有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