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界|好用≠滥用,人脸识别的公共应用边界在哪里?( 三 )


第三,是技术使用者的权责统一;既然这些机构、企业作为使用者掌握了用户极为重要的个体生物信息,享受了因此带来的降本增效的好处,那么就不仅必须要做到不故意泄露、出售和非法使用这些信息;还要在这些信息被侵害时,承担起相应的侵权责任,给予侵权者以合理的赔偿。
当然,这么说仍然是纸上谈兵,因为每一次用户信息泄露,很难判断是从哪一个渠道或环节泄露,每一个经营者都可以推脱责任;因此,未来这些经营者机构和企业想要上马人脸识别技术,必须由技术提供方提供经过相关机构审查的安全认证文件,经营方也得定期进行检查,弥补安全漏洞,像消防检查一样成为一个常态化措施;如果没有条件达标,就不要轻易上马人脸识别系统。
人脸识别仅仅作为一种技术应用,我们自然并不会一味地反对,但是作为一项涉及个人隐私、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权利,就必须要进行更为明确的条件限制和完善的使用规范。
在这里,我们提供的原则可能会提高人脸识别的应用成本和门槛,但正是有了这些刚性约束,才能逼迫经营者不能轻易上马人脸识别技术,更不敢滥用。
如果我们对人脸识别技术一直采用“先用了再说”的态度,而使得大众的人脸数据一直在无序混乱的状态下“裸奔”;那么,未来一旦出现非常致命的安全风险,伤害的不仅是普通用户;对于AI技术以及这些技术应用的行业,也都是非常致命的打击。
套用“奥卡姆剃刀”的“如无必要,切勿增加实质”这一原理,在人脸识别的应用边界上,可以说成是“如无必要,切勿增加刷脸”。
边界|好用≠滥用,人脸识别的公共应用边界在哪里?
文章插图
这里有一非常典型的场景,有些公厕为了防止厕纸被多拿、偷拿,也开始尝试“刷脸”取纸。
那对于爱占小便宜的人来说,他还会在意刷了脸就不好意思多拿吗?难道第二次来上厕所,难道还要封杀、限流么?不如另辟蹊径,换个扫码限量限次出纸的自动化方案,不也是很好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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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界|好用≠滥用,人脸识别的公共应用边界在哪里?】题图来自Unsplash,基于CC0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