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直播带货数据“注水” 3万个赞5元可买( 二 )


11月1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指出,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从事互联网直播营销信息内容服务,不得虚构或者篡改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交易量等数据流量造假。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忠云认为,对直播带货立法立规非常有必要。他认为,《意见稿》非常及时,不仅对主播提出了要求,对直播平台也明确了其责任。“只有明晰各方的权责,加大对不法行为的监管处罚和打击力度,才能促进直播带货行业的良性发展。”
实际上,今年7月起正式实施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就对直播带货行业刷单、虚假宣传等情况作出了规定。该规定指出,网络直播营销主体不得利用刷单、炒信等流量造假方式虚构或篡改交易数据和用户评价,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直播购物时,要谨慎对待直播中的各种数据和主播宣称的销量及使用效果,仔细甄别考虑后再购买,同时还要保留购物凭证,以方便日后维权。对商家来说,做直播不是单靠主播个人就能够产生巨额成交量的,归根到底还是看品牌影响力和产品质量本身。优质的直播带货,应做到品牌美誉度和销量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