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纵横谈|禁止未成年人“打赏”是负责任的好举措

针对网络秀场直播平台频频出现的流量造假、“打赏”争议等问题,国家广播电视总局11月23日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对点击量高、成交量虚高、“打赏”金额大、业务类别容易出问题的直播间,要建立人机结合的重点监看审核机制。(据《北京青年报》11月24日报道)
江苏11岁男孩花光家里40万元卖房款,来“打赏”主播玩游戏;广西一个“熊孩子”在某网络平台“打赏”主播,两个小时就花掉3万多元……
负责|纵横谈|禁止未成年人“打赏”是负责任的好举措】近年来,网络直播发展迅速。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这一行业比以往更加火爆。作为一种新的传播形式,网络直播丰富了人们的日常娱乐与社交方式,也解决了许多人的就业问题,但由于相关规范还不够完善,目前还存在一些乱象。其中,未成年人不理智“打赏”,就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懵懵懂懂、涉世未深,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自控能力也不够强,再加上智能手机和便捷支付方式的普及,很容易因一时冲动而巨额“打赏”。而一些主播为了诱导未成年人“打赏”,故意使出种种手段“套路”未成年人,扰乱了直播行业的风气,也污染了我们的网络环境。更让人头疼的是,“打赏”一时爽,全家维权忙——为了追回孩子冲动“打赏”的赏金,家长往往要经历繁琐的举证和申诉过程,付出许多时间和精力,有的甚至无法追回损失。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未成年人“打赏”都是一个大家必须严肃对待的问题。
拓荒者开辟了原野,治安官也不能姗姗来迟。2019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达到1.75亿人,其中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3.1%。而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每10个观看直播的用户中,就有1个是未成年人。就在今年5月,最高法发布相关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法的做法,从法律层面给了“网络打赏”一个明确说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未成年人“打赏”乱象。如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明确在网络直播中禁止未成年人“打赏”,更是一种“关口前移”“釜底抽薪”的办法,能够从源头上减少冲动“打赏”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伤害。不得不说,这是一项具有很强现实针对性的规定,是对未成年人和无数家庭负责任的好举措。
网络空间是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重要场所,为他们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相关部门、网络平台和广大家长一起行动起来,在全社会形成合力,加快让好举措落地,才能让孩子们远离冲动“打赏”,也才能倒逼网络直播这个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