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富信科技曾“暗藏”协议,研发员薪资低( 二 )


事实上,美国贰陆与富信科技的实控人还签署过具有特殊权利安排的协议。
具体来看,协议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富信科技在改制至首发上市期间,除美国贰陆以书面形式同意外,各方不得做出导致美国贰陆所占股权比例被稀释的行动;二是,美国贰陆有权提名2名富信科技董事会成员候选人、1名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富信科技大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和在做出相关决议时对此投赞成票,确保美国贰陆候选人成功当选。
关于第一方面内容,协议约定了生效时间在上市前,但是对于第二方面,协议似乎没有约定上市后失效,也没有约定如果美国贰陆减持,协议将会失效。
对此,知名律师严义明和某券商资深人士均对采访人员表示,这些具有特殊权利安排的协议需要进行披露。
而富信科技董秘办员工对采访人员表示,公司与美国贰陆签订的协议在首份申报稿中确实没有披露,是在第一轮问询后才进行的披露。
随后,上交所注意到新披露的上述问题,并在接下来的问询中对富信科技进行追问,比如委派董事、监事的约定是否有期限或持股比例等限制性约定。
对于上交所的“拷问”,富信科技在问询回复函中并没有回复具体的数字,而是选择了另一种方式。
2020年9月24日,距离科创板申报稿公布已经过去三个多月,富信科技实控人与美国贰陆签署终止协议,即此前的相关协议于富信科技上市当日自动终止。
值得一提的是,胡润百富榜上榜门槛连续第八年保持20亿元。截至2020年11月20日,东方财富显示,科创板盈利企业市盈率的中位数76.04倍。以富信科技2019年7208.33万元的归母净利润为基,考虑稀释作用后富信科技实控人持有股份的市值为20.34亿元,超过胡润百富榜上榜门槛。
换言之,如果富信科技上市成功,其实控人可能登上胡润百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