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三人卖假“阿迪达斯”获利220万,被判刑还被罚千万( 二 )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辉、小祥、小敏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最终法院判决,小辉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并处罚金400万元;小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并处罚金400万元;小敏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20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