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头条客户端|15楼财经 | 市场监管总局拟规定:平台不得要求经营者“二选一”( 三 )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2日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欢迎广大公众提出意见,并于2020年11月2日前反馈至市场监管总局: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二、发送电子邮件至:wjsgfc@samr.gov.cn。请在邮件标题加注“《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意见”字样。三、邮寄纸质信函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20。请在信封表面加注“《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文/北青-北京头条采访人员 蔺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