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综合|醉酒男子自杀身亡,朋友送他回家被判担责,赔7万元!网友吵起来了
近日,“男子自杀身亡朋友送他回家,被判担责”的新闻刷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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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东莞,醉酒朋友回到“住处”附近后自杀身亡,送他回家男子被判担责赔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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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李某鸿觉得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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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当晚对方坐副驾驶意识清醒,下车后招手说自己可以走。而死者妻子则回应,当晚若对方联系家属或直接送进厂里,或可避免悲剧发生。在以往的案例中,争议焦点是酒席组织者与同桌共饮人对受害人的死亡是否存在过错,一直是争议的焦点。
网友评论
而此前案例为意外身亡,这次的自杀行为,该不该承担责任也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觉得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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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进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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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酒桌上要注意以下几点,避免因为疏忽而导致惨剧的发生。
一、不要强迫性劝酒
在饮酒过程中的故意灌酒、言语要挟例如“不喝就是看不起我!”、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其主观上存在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共饮人应根据各自过错的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
如果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不佳,仍劝其饮酒诱发心脏病、心肌梗塞等疾病的发作,导致伤残、死亡等损害后果,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三、将醉酒者安全护送
对于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控制能力的醉酒者,要在酒后尽到劝阻、照顾、护送的义务,最好将其送至医院或者安全送回家中;
四、酒后驾车未劝阻致发生车祸等损害
此时共饮人对醉酒的人负有加以阻止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义务,造成醉酒人人身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聚会组织者具有安全注意义务
宴会的组织者更加具有相关照顾、保护、提示的义务,应当确保每个参会者的安全,如果醉酒者出现意外事故,组织者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你怎么看?
(傻大方_原题:醉酒男子自杀身亡,朋友送他回家被判担责,赔7万元!)
【北青网综合|醉酒男子自杀身亡,朋友送他回家被判担责,赔7万元!网友吵起来了】来源:北晚新视觉网综合 齐鲁晚报、澎湃新闻、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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