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生活|选举人团制度要“毁掉”美国?( 二 )


另外 , 美国宪法还规定 , 如果所有总统候选人都未获得半数以上的选举人票 , 就由国会众议院从得票最多的前三名候选人中选出总统 , 但这在历史上只发生过一次 。
1824年的大选 , 四位总统候选人没有一人票数过半 。 约翰?亚当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 , 经众议院投票表决被指定为总统的 。 不过 , 如今的美国政治体制已经由两大党派占据 , 这种情况更不太可能发生 。
选举人团制度是美国共和制、联邦制和分权与制衡原则结合的产物 , 也是多种利益间妥协与协调的结果 , 存在其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与弊端 。 近年来 , 美国要求改革选举人团制度的呼声不断 , 但由于多种因素阻碍 , 改革始终无法进行 。
上个月 , 《纽约时报》批判该制度赢者通吃的选举规则 , 使得拿不到最多选票的人赢得选举在美国成为可能 , 而这将毁掉美国 。 “当下的选举人团制度运作情况尤为鲜明地提醒人们 , 美国的民主是不公平、不平等和不具有代表性的 。 ”
讽刺的是 , 2012年特朗普曾在大选之夜发推说 , “选举人团制度是民主制度的灾难 。 ”而4年后 , 他也正是靠着选举人团制赢得大选入主白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