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信捷电气董事长付出15亿分手费,公司控制权险丢失( 二 )


邹骏宇目前为信捷电气董事、副总经理 。 说起李新、邹骏宇与过志强之间的关系 , 他们都是信捷电气的创始人 , 在信捷电气创立时 , 李新和邹骏宇分别出资55万元、45万元 , 持股比例分别为55%、45% 。
【股票|信捷电气董事长付出15亿分手费,公司控制权险丢失】但显然 , 离婚后的李新对其控制权的削弱有些担忧 。 于是就有了后来李新与公司股东过志强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
虽然近年来信捷电气没有出现过股权争斗的消息 。 不过 , 信捷电气10月10日曾公告披露称 , 因个人资金需求 , 邹骏宇拟自2020年11月2日起至2021年2月2日期间内 , 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40.56万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1% 。
上市公司认为 , 《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保持现有控制权的稳定 , 避免公司因为股份分割导致的管理以及控制风险 , 有利于维护公司管理层以及经营结构的稳定性 , 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
企业高管婚变风险防范
股东婚变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十大影响
影响公司上市进程;
导致家族内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因夫妻一方被举报 , 另一方股东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方抢夺公司控制权;
公司资产被司法机关查封、冻结;
公司股权被一方擅自处分或恶意转让;
一方伪造公司账册、虚构债务;
公司资产被一方抵押或担保;
公司品牌、良好声誉受损;
上市公司股价下跌 。
如何防范婚变对公司股权和经营的影响
签署有关法律协议 , 确保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婚前协议、婚内协议、股权代持协议、单方赠与协议
修改公司章程 ,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如:股东优先受让权、一致行动协议、表决权委托、股权架构设计
借助金融工具 , 建立家庭资产与企业资产隔离的防火墙
如:股权信托、家族信托、人寿保险、保险金信托
离婚时 , 公司股权如何处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 , 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 , 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 , 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 , 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 ,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 , 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 , 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 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 , 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 , 视为其同意转让 , 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