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头条客户端|有关北京市2020年积分落户名单公示的官方解答来了( 二 )


4.对公示人员有异议怎么办?
答:本市积分落户始终坚持诚信申报,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010-63135162,传真:010-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
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的情况进行查证,经查证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及以后5年内的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对用人单位协助提供虚假材料的,当年及以后5年内不受理其积分落户申请事项。申请人及用人单位的严重失信信息将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前期,相关部门已查明11名申请人在申报落户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并按规定进行了严肃处理通报,有力维护了申报秩序。
5.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人员如何办理落户手续?今年落户办理流程有何优化?
答:经公示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23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首都之窗”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已发布《关于2020年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告》,申请人可登录查看详细内容。调京档案接转及其他注意事项可参看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北京市积分落户申报手册》及相关提示。
2020年10月23日起,经公示已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录入本人及随迁未成年子女的调京信息,提交初审。待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对所填写信息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可自行打印相关表格,连同本人及随迁子女落户材料一并提交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审核。在申报阶段以居住在配偶名下住所获得积分的,还需提供此前上传的婚姻关系凭证原件。为进一步简化落户手续办理流程,今年将试行电子调函,调京信息核准通过后将直接发送电子调函,申请人可自行打印调函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如无随迁子女且无其他需提交凭证原件的,无需再向区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6.2018、2019年积分落户办理情况如何?
答:实施积分落户政策是本市按照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为逐步推进解决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开辟的一条公开、公平的落户渠道。三年来,全市共有35.3万人参与申报,2018、2019年取得积分落户资格人员12046人,截至目前已有11557人办理完成落户手续,随迁子女8848人,实际落户20405人,其余符合条件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正在陆续办理中。
7.本市如何保障常住外来人口享有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和便利?
答:北京市作为超大型城市,一方面要为生活在这里的所有人提供好服务,另一方面又要努力缓解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实现可持续发展,在多难中实现这种平衡需要一个过程。长期以来,广大劳动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保障其合法权益、增强融入感和归属感,是本市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