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伤害女性身心的一种陋俗,中东西方普遍不允许,中国比较人性化

每个国家都有属于自己的民俗文化,有些国家即便距离很近,彼此之间的风俗也可能会相差十万八千里。更别说在不同文明之间,差异只会更大。
婚姻习俗对每个文明或国家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是民族习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中国在内的东亚国家,是反对近亲结婚的,但偶尔也会出现表兄妹这样的婚姻关系。
不过在古代埃及,近亲结婚是普遍存在的,而且他们“近”到连亲兄妹或者亲父女之间都可以结婚,为什么埃及会有如此“另类”的婚姻观念呢?

伤害|伤害女性身心的一种陋俗,中东西方普遍不允许,中国比较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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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埃及文明出现得非常早,他们的习俗里还隐约保留着母系社会的一些特征。埃及妇女的权利非常大,她们不仅掌管一个家庭的财政大权,而且还对家族事务具有一定的发言权。如果男性想要靠婚姻获得财富,那么他们一定得去讨好那些有钱的贵族女性。
古代埃及贵族或王室女性可以参与更多的社会活动,拥有更大的权力。比如在底比斯地区,贵族女性可以充当“太阳神阿蒙的妻子”,这是一种政治职位,有一定的权力。国王年幼时,他的母亲可以通过掌握摄政权来主导国家政策的决断,跟中国的垂帘听政是一样的。
因为女性地位高,所以女性的血脉在家族中也非常重要,这一点跟只看重父系血统的东亚民族有很大区别。对于王室贵族来说,想要让血统纯正,最好就是“内部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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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的王室一般不愿和普通女性结合,很多法老都与自己家族中的女性结婚。另外,还有一个不成文的习俗,那就是王位的继承者必须娶前任国王的女儿。
你想想,如果国王的儿子继承了王位,那么,按照习俗,他就必须娶自己的亲姐妹,这在东亚国家看来绝对是有悖于纲常伦理的。著名的埃及艳后,其实真正的丈夫是她哥哥,为了争夺权力,才嫁给凯撒的。
除了近亲结婚,古埃及人离婚的规矩也很特别。在父权国家,女性在婚姻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比如我国休妻有一个“七去”的规定:
“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但是,对于已婚男性,却没有任何一个规矩去约束他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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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就不一样了,离婚完全自由,丈夫和妻子都有权提出离婚,没有人会从道德上谴责你。只是在财产分配上还是有区别,先提出的人当然会更吃亏一点。
如果是丈夫首先提出离婚要求,而妻子又不存在什么明显过错,丈夫就得把嫁妆全部还给妻子,家庭的共同财产,妻子可以得到三分之一,三分之二的归丈夫所有。如果是妻子在丈夫无过错的情况下,主动提出离婚,那么丈夫只需要把嫁妆还给妻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