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隆回国有土地出让公告,位置就在.....( 二 )


2、竞买者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邵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用户手册》和网上挂牌出让文件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4、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应一致。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独立或联合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竞买保证金于报名时交清,未竞得者,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报名费不予退还。
3、竞得者应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后10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我局将扣除定金(成交价款总额的20%),并将该宗地重新组织出让。土地出让价款必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并按成交价款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收缴、管理。竞得人所缴付的挂牌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
竞得人未按期缴清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且不返还定金(定金为成交价款总额的20%)。
4、土地出让价格不包含受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其他税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其他税费由受让人另行承担。
5、受让方必须按合同约定交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履约保证金和价外税费,交清所有费用后直接办理国有建设用地批准书和用地规划许可证。
6、受让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利用土地;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供地。
7、受让人应及时办理好有关建设手续,按规定时间动工。在交地后壹年内依法开工建设的,依据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交地后壹年内未依法开工建设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并按土地出让价款的10%收取土地闲置费;成交后贰年内未依法开工建设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收取土地闲置费,还要依规定无偿收回土地。
8、受让人按规定时间动工后贰年内竣工的,依据项目竣工验收文件退还余下的50%履约保证金;已动工但未按规定时间竣工的,扣除余下的50%履约保证金,并每年按土地出让价款的10%收取土地闲置费。
9、交地工作由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负责,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出让金后2个月内。
10、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出让文件,申请报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竞买人对所竞买标的挂牌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11、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宗地规划要求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