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预言家刘邦,临终前说的话都实现了,一个决定更让汉朝延续三百年(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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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刘邦之所以这么做,主要在于他之前给自己铺好了路,即:诛灭异姓诸侯。在汉高祖十二年的时候,刘邦击败了造反的淮南王英布,带着箭伤返回长安。这是他最后一次亲征造反的诸侯王,四个月以后他就死了。在路过沛县时,回到老家的刘邦,有种衣锦还乡的冲动。同时,还因为伤痛及舟车的疲劳所致,让他坚决在这里住了下来,并传出旨意,要与家乡父老同乐。这时候的刘邦已六十二岁,但并没有因为年龄使他与乡亲们谈笑的兴致减少。他找来家乡所有的人,摆下酒,杀掉数口猪,宰掉数只羊,所有花销都算在他账上。即使是当年欠下的酒钱,他都数倍奉还。在玩乐了十多天后,他坚持要走,乡亲们坚决不让。于是,他只好在路上搭起帐篷,痛饮三日。其实,中国人的乡土观念非常浓厚,这是中国的传统,也是一种宝贵的品格。特别是一个人在外奋斗,有所成绩之后,一定要回乡探望,这叫“荣归故里”。当初,项羽在灭掉秦国后,便坚持东归,并说出了那句流传千古的名言:“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谁知之者!”正是这种根深蒂固的“还乡”情结,使得许多做出成绩的中国人在返回家乡后,不仅要吃吃喝喝,还要为自己的家乡做点什么事情。所以,刘邦的还乡,更是体现出了汉廷初立的一个时局缩影,而他的那首《大风歌》,从文学角度来讲,足以立足于中国文学之林: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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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刘邦的《大风歌》是一首胜利者之歌。如果仔细品味其中的含义,就会发现,这首歌是一首胜利者的悲歌。特别是最后一句“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体现了刘邦对自己做了七年皇帝的一个总结,从而,让我们看到了汉初政局诸侯造反的现实,同时,也成为刘邦不久后所立政治遗嘱的思想基础。那么,文中的“猛士”指的是谁呢?其实,指的就是那诸些侯王。可是,他既然杀掉了那些诸侯王,当初为什么要立呢?一切事情都要从秦始皇说起。秦始皇统一天下后,针对分封与郡县的问题,秦帝国的大臣们展开了激烈讨论。最终,秦始皇选择了李斯提出的郡县制,理由是:天下之所以苦战不休完全是因为有侯王。于是,刘邦在与项羽争斗的四年里,也实行分封制。在这一时期,他封了韩信、彭越等八个异姓王。可他同时也实行郡县制,就是在与项羽争夺天下的同时,他已将自己的领土设置了十八个郡。也就是说,刘邦开始并没有分封异姓王的想法,也正是这个原因,才促使在他平定天下之后,开始诛杀异姓王。都知道,刘邦是市井出身,地痞无赖,向来不受传统思想禁锢的他,根据政治的需要实施分封。当然,也可以不按照传统的办法来做,则根据政治的需要,削除诸侯是“大势所趋”。所以,当汉帝国初成,天下似乎已定,刘邦骨子里的无赖本性就萌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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