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父亲无业“啃老”,女儿适龄未入学, 法院全力调解助力女童迎来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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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30日讯(通讯员 陈怡 采访人员 万凌云)“他整天在纸上写500万、500万......自己不上班,也不送女儿去上学,还在家里靠70多岁的父母养着,孩子以后可怎么办呐?”村里邻居看不下去,向前去了解情况的法官说道。30日,镇江丹徒法院介绍,该院宝堰法庭近日成功调解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案,张某将女儿父亲诉至法院,请求今后女儿由她领带抚养。
院方告诉采访人员,原告张某称,她与被告林某于2012年相识并共同生活,2015年3月育有一女小莉(化名)。自女儿出生后,林某一直不管不问,宁愿在家啃老也不愿上班,天天做梦觉得自己能暴富,导致女儿常在饥饿度过,到了年龄也没能上幼儿园。自己曾多次与林某就女儿的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希望给小莉一个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成长环境,但均以被告大发雷霆告终。
【扬子晚报|父亲无业“啃老”,女儿适龄未入学, 法院全力调解助力女童迎来新生活】张某还表示,自己一直没有照顾女儿,是因为同居时发现受到林某的欺骗,林某实际有过一段婚姻且育有一女,却从未告知于她。自己当时深受伤害,不愿再与林某有任何联系,才把孩子留给了他。
对此,被告林某辩称:女儿属早产儿,原告父母送到自己这里后便狠心离开,原告也从未回来过,连一件衣服都没购买。女儿由他一手带大,在自己尽心尽力照顾下,女儿健康活泼、十分聪明。自己学历比原告高,文化知识更胜一筹,且每年都能挣足家庭开支,等孩子入学,他的收入会增加,足以养家糊口。女儿从小在自己身边长大,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原告已再次成家并生下孩子,恐怕没有多余精力照顾小莉,自己也不想女儿与继父生活在一起。
案件调查中,原、被告各执一词。期间,承办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多次与双方沟通,并去往林某家中了解情况。
林某父母头发花白、行动不便。他们对儿子和孙女的生活非常担忧,希望法院能多做工作,帮孩子获得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法官也发现,林某家中生活条件很差,没有正常收入,父女二人经常到邻居家蹭饭,孩子今后生活无法保障。平衡利弊后,法官决定努力说服林某,将女儿交由母亲抚养,让孩子正常接受教育,在经济条件较好的环境长大。
经多轮协调,近日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该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尤其令人欣慰的是,新学年在即,女童也将迎来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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