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个人信息保护法》通过,数据安全大于天( 二 )


就算没遇到杀熟的情况,那么数据泄露的情况或许就是普遍的日常。当下各种APP、网页、小程序等,都会要求提供用户的个人位置、身份、手机号等不同信息。各家平台都在说会对数据脱敏处理,但是你在收到快递时接到客服电话时,往往是自己真实的信息完全暴露给了别人。个人数据安全处理不好,互联网就谈不上健康发展。
好在最近8月20日刚刚通过了《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将在11月1日正式施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息处理原则做了详细规定,比如法律基础、个人信息处理原则、个人信息存储期限、以及对敏感个人信息范围、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要求等。
具体来看有些点还是很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例如不应以欺诈、诱导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不应隐瞒产品或服务所具有的收集个人信息的功能,自动采集个人信息应是实现产品或服务功能业务的最低频率。如此便对收集情况有了大概了解,也可以有针对性的取消删除。
以往注册APP的时候都是首次勾选“告知通知书”便终生被授权,也就意味着我们不能撤回之前野蛮时期的任性授权便被默认为合法,这对用户权利是巨大的侵害。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专门对这个问题做出了新的要求,同意应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且可以被便捷地撤回。不得以个人不同意或撤回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服务。
《个人信息保护法》针对敏感个人信息如生物信息、医疗健康信息、金融账户信息等,均设有特别的法律法规针对性规定,对于企业来说应该区别个人信息敏感类型,制定企业内部分类分级标准,并采取相应更高水平的技术措施予以保护。
相信在11月1日正式施行后,互联网个人数据安全处理会有质的提升,也希望大家多多关注这方面信息,积极举报投诉不法行为,毕竟我们才是个人信息的主人。
数据安全建设任重道远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数据安全到底该如何落实呢?数据的认证技术脱敏技术存储技术,完全由一家或几家来搞那谁也受不了。对于企业来说如何降低数据收集成本和合规成本是经营的必要考虑,同时又要兼顾用户数据产权中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的要求,还有用户投诉数据侵权和取证难等问题,以目前的办法来看是难以协调的。
但是并不是没有办法,制度层面难以协调的就要考虑技术手段了。2019年,银监会、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等监管结构联合公安机关对“现金贷”数据源爬取进行了整肃,被誉为大数据风控行业史上最严的查处。有关部门意识到“明文数据”泄露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所以隐私计算几乎是当下数据互联互通的唯一技术解。隐私计算是面向隐私信息全周期保护的技术,通过对明文数据的加密,可以实现数据的“可用不可见”。
那么用了隐私计算会不会数据处理变慢影响企业效率了呢?据业内人士介绍隐私计算处理数据最慢是明文的3—5倍,最快是上百倍,未来一年左右行业还能再优化提升5—10倍。安全和效率的问题应该不用担心,但经济性适用性仍然需要探索。
在现实环境中,各家的数据分散性不同,数据交互标准不同,业务流程标准化也不同,各厂商底层架构和底层组件也不一样,这都是要多方参与协同合作的,应该尽可能做到安全发展标准先行。
安恒信息首席科学家刘博指出,一方面全球范围内,数据安全远没有达到技术的成熟期,乃至有大概80%的数据安全相关技术处于初级阶段;而对于中国来说,在数据安全技术方面仍存在诸多卡脖子难题待突破。
所以在一段时间内互联网行业仍然可能存在滥用数据、泄露数据、数据贩卖等问题,当然我们也不能完全把问题推给技术,也可以从经济学、社会学、社会伦理、社会数据安全意识教育等方面来适当补短板,在数据治理这个层面可以说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了。
数据安全是助力互联网腾飞的火箭受疫情影响以来,我国经济承受压力较大,好在“三新”经济仍在保持增长成绩亮眼。这里解释一下什么是“三新经济”,“三新”经济是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为核心内容的经济活动的集合。
具体表现就是依托新兴技术和互联网信息技术开展的一系列经营活动。
据国家统计局7月6日发布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三新”经济增加值为16.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5%,比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现价增速高1.5个百分点;相当于GDP的比重为17.08%,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三新经济”跟互联网密不可分,如果没有数据安全一切将会是空中楼阁,可以说经济活动越频繁数据风险也会相应增加。2021年7月14日,在第二十届中国互联网大会数据安全论坛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安全所信息安全部主任魏薇表示,有研究机构统计,2020年全球数据泄露的数量超过过去15年的总和。这些数据安全的风险影响范围已经从个人、企业逐步辐射到产业甚至是国家,数据安全风险隐患非常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