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短短三公里数根“拦路”电线杆致多起事故 一封检察建议将其搬走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刘涛 邹越 采访人员 刘浏)“检察官,拦在马路中央的电线杆已经被搬走了,我们上夜班再也不用提心吊胆了。”近日,如皋市磨头镇小磨村村民向如皋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打来电话。当天检察官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确认全线所有电线杆均已迁移完毕,群众可以放心出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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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日,有群众向如皋市检察院反映称,该市如港公路辅道中央竖着多根电线杆,导致多个村民躲闪不及摔倒,严重影响出行安全,希望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接到线索后,该院立即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走访,检察官发现该路段位于603省道如皋段,是如皋重要的长江汽渡连接线,周边企业林立,人员出行量较大。为提升通行效率,当地交通运输部门于去年进行改扩建工程。然而,随着道路的扩宽,新问题也随之而来,原本道路两侧的电线杆“位移”到辅道中央,俨然成为“拦路虎”。短短三公里内就有3根电线杆立在辅道中央,其中1根低压电线杆、2根高压电线杆,驾驶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的群众在电线杆前左右闪躲,险象环生。检察官还观察到,附近企业众多,该段辅道是员工上下班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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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这个疑问,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如皋检察院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先后前往交通运输及供电部门了解情况。交通运输部门称其早在2019年就与供电公司签订了电线杆迁移合同,合同约定供电公司应当在2019年9月30日前将辅道内的电线杆迁移。供电公司则表示迁移电线杆涉及占用群众土地以及经过群众家门口,且合同约定交通运输部门要配合做好群众工作,目前群众工作解决不了,他们是有心无力。
为此,该院检察官办案组认真收集了路段施工合同、电线杆迁移合同等证据材料,细致梳理相关单位的权责后依法向交通运输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督促电力部门依合同约定尽快迁移辅道内阻碍交通的电线杆,并对603省道(如皋段)辅道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同类安全隐患。同时,向电力部门发出提醒函,提醒其及时履约迁移辅道内电线杆,配合做好电线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为促使问题解决,该院以圆桌会议的形式将两单位召集在一起,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及提醒函。会上,检察官当面向两家单位告知辅道内电线杆危害性,释明若因电线杆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可能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促使双方尽快履职履约,为复工复产工人出行做好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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