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两部门:低风险地区中小学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 三 )
开学后,托幼机构的幼儿应当在充分保障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离家到托幼机构,因幼儿特殊生理特征,在园期间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同时,以班级为单位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的室内活动管理,避免各最小单元群体之间在活动、游戏、吃饭、午睡等环节的交叉碰面,同时教师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单元群体之间流动重叠。尽量不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
应急处置: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立即报告
在应急处置方面,学校所在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发生变化时,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要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处置或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配合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另外,学校教职员工、学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中小学生应当及时报告班主任,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校医院。未设置医务室的学校,应当就近联系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处置。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入园前和在园期间,托幼机构教职员工或幼儿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教职员工和幼儿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托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等工作。
【北京日报客户端|两部门:低风险地区中小学校园内学生无需佩戴口罩】此外,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均应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教职员工、学生和幼儿病愈后,返校要查验由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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