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男子深夜过江,只为处理一麻袋青蛙


扬子晚报|男子深夜过江,只为处理一麻袋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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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7日讯(通讯员 张晋毓 采访人员 万凌云) “我没啥文化又没有工作,没了父母也没有妻儿,最近家里断了粮,没米没油实在过不下去了,才会想重操旧业抓点青蛙赚钱。”很难想象,这些话竟出自一个“80后”青年之口。7日,采访人员从扬中市检察院获悉,该院以非法狩猎罪,对“屡教不改”的惯犯蔡某提起了公诉。
【扬子晚报|男子深夜过江,只为处理一麻袋青蛙】检方介绍,2019年5月的一天凌晨1点,在扬中市三桥卡口民警,在深沉的夜色中拦下了一名骑着电动车匆匆过江的男子蔡某。面对民警的盘问蔡某显得十分慌张,蔡某可疑的行迹让民警产生了怀疑。在对其随时物品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了一口不时发出细微声响的麻袋,打开麻袋竟然堆叠着各色青蛙!仔细一数,这麻袋内青蛙竟多达108只。
人赃并获后,蔡某只得承认,因为没有稳定收入,家里断粮后只能打起歪主意。期间,他想到此前曾捕过青蛙,便故技重施,用自制的抄网在离家不远的一条河里抓青蛙。此次深夜过江,就是为了将这麻袋青蛙运到江对面的镇江新区大路镇,卖个好价钱。
经过专家的鉴定,这麻袋青蛙为黑斑蛙和金线蛙,均是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相关文件,江苏省内不设猎区,每年的3月1日至11月30日为禁猎期。
扬中市检察院认为蔡某的行为违反了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事实清楚,证据准确、充分,应当以非法狩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