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综合|约定违约金额,北京四项涉垃圾分类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 二 )


若餐饮服务单位交付的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且拒不改正,则收运单位不仅有权拒绝收集运输,还应当向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举报。
居住区装修垃圾每5个工作日至少清一次
房屋装修拆下来的碎砖、弃料长时间堆放无人清理,久而久之成了小区环境的“老大难”。今后,这样的情形将有望改变。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北京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约定,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所在区城市管理部门备案建筑垃圾处置情况,并在建筑垃圾暂存点或工地门前进行公示。同时,建筑垃圾产生单位还应当将待处置的建筑垃圾单独堆放至约定好的收集地点,并通知建筑垃圾收运单位做到随产随清。确实需要贮存的应做好防扬尘措施,且不得混入其他生活垃圾,其中,居住区装修垃圾每5个工作日至少清理一次。
而建筑垃圾收运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将建筑垃圾运输至建筑垃圾产生单位指定的处置场所,严禁偷倒乱卸,不得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洒、泄漏。
值得注意的是,如建筑垃圾产生单位将其他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则收运单位有权拒绝运输,或者可以在产生单位将其他生活垃圾拣出后再进行运输,并由产生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同样,如发现建筑垃圾收运单位将其他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则建筑垃圾处置单位也有权拒绝接收,或在待收运单位将其他生活垃圾拣出后再进行处置,并由收运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合同示范文本中还约定,若发现建筑垃圾收运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运输、倾倒建筑垃圾的,处置单位应当及时告知产生单位并向相关单位举报。
来源: 首都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