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美拉传销案|3万多人被坑!斑美拉特大传销案 两头目获利13.6亿元( 二 )


截至2018年10月9日 , 余石容、闭何成的传销活动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下线共计3.87万人 , 层级24层 。 在从2016年8月1日到2018年9月30日两年间 , 经营金额43.78亿元 , 二人在传销活动中非法获利共计13.64亿元 。 其余各在案参与传销的被告人 , 经营金额从19亿多至10万元 , 非法获利从700多万元至10万元不等 。
此外 , 法院还查明 , 2017年10月13日 , 被告人闭何成用被告人何春松的名义与他人申请成立广西中吉亚农业有限公司 。 2018年8月20日 , 何春松在明知道闭何成转至其账户的1200万元是非法利益的情况下 , 仍帮助闭何成将该1200万元转账用于投资广西中吉亚农业有限公司 。
2018年10月 , 玉林市公安局民警对余春羽进行传讯时 , 从其身上缴获并扣押了以其婆婆吕元妹名义开办的一张桂林银行卡 。 因怀孕 , 余春羽于当天被取保候审 , 余春羽与吕元妹一起到桂林银行将该卡挂失 , 补办了该银行卡 , 并在2018年10月10日至12日间 , 陆续从该银行卡账户中转移资金共153万元 , 该款为余春羽、余庭炜经营斑美拉公司物流部收入 。
斑美拉传销案|3万多人被坑!斑美拉特大传销案 两头目获利1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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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区法院认为 , 被告人余石容、闭何成、余庭炜、余小艺、余春羽等以推销商品为名 , 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 , 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 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 , 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 骗取财物 , 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 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刑律 , 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
其中 , 被告人何春松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转移投资 , 其行为触犯刑律 , 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告人余春羽转移已被司法机关扣押的财产 , 情节严重 , 其行为亦已触犯刑律 , 构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 。
【斑美拉传销案|3万多人被坑!斑美拉特大传销案 两头目获利13.6亿元】该案参与人员累计超过120人 , 金额超过250万元以上 , 均属情节严重 , 依法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被告人何春松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超10万元以上 , 属法定的“情节严重” , 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被告人余春羽一人犯数罪 , 依法应数罪并罚 。 对于其他被告人 , 法院依照刑法及解释的有关规定 , 亦作出相应判决 。 (北京时间财经闫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