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震惊!姑娘向父亲讨要拆迁款,没想到揭开深藏了18年的秘密( 三 )


黄某的前妻和黄某各自宣泄着自己的情绪,而此刻,坐在一旁的小娟默不作声。看双方势同水火,李国军还是决定用上次的调解办法,背对背分开沟通。
他先从矛盾的根源入手,对黄某的前妻进行释法说理。“我国《婚姻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你先前作为黄某的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和别人生下孩子,给黄某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民事侵权。”黄某前妻羞愧难当,低着头不再说话,“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你理应向黄某返还他已支付的抚养费,并进行精神损害赔偿。”黄某前妻自知理亏,认同了李国军提出的建议。
“小娟,因为你和你父亲没有血缘关系,所以他要是执意解除父女关系的话,也是合理合法的。”对于无辜受伤的小娟,李国军能做的只有倾情开导,“如果你们解除了父女关系,原本属于你的拆迁款也必须归还给你爸户籍所在地的政府,这属于国有资产,希望你能明白。”
随后,李国军又与黄某进行了沟通。本着“法律至上”的原则,李国军和黄某也对拆迁款做了分析,“你们解除亲子关系后,你挪用的小娟那份30万拆迁款可以定性为国有资产,你就无权占有了。”
经李国军轮番讲道理,双方当事人情绪逐渐得到控制,也明白了自己理应承担的责任和后果。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结合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黄某前妻返还黄某抚养费15万元,支付黄某精神损失费3万元。 黄某必须在一周时间内将其之前代领的30万元拆迁款如数返还给户籍所在地政府。 至此,这场一波三折的连环纠纷终于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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