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苏州:8月1日起,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要警告或处罚了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苏公轩采访人员高达)7月15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驾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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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警方供图
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现代快报|苏州:8月1日起,驾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要警告或处罚了】二、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三、本通告自2020年8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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