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检察|监室的室友说有能力帮忙取保候审后…… 走程序、坚信法律正义才是正解!(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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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毛及朋友小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 , 骗取他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 两人行为涉嫌诈骗罪 ,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 小毛系在取保候审期间重新犯罪(小毛因涉嫌盗窃罪 ,由县公安局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 桐庐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小毛涉嫌犯罪 , 但因其犯罪数额较小 , 无前科情况 , 系初犯 , 也积极履行赔偿义务 , 故对其定罪不捕 。 后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 ) , 其朋友小杜并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第九十条之规定 , 桐庐县检察院对两人批准逮捕 。
在过往办理的案子中 , 我们总可以看到如小毛这样的骗局 , 他们抓住了家里人的担心和焦急心理 , 一次又一次行骗得逞 。 “恐慌往往来自于不了解” , 其实涉事案子到了什么阶段 , 什么条件下可以取保候审 , 家属们完全可以走司法程序了解清楚 , 法律是严肃而不可侵犯的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千万不要相信所谓的“关系” , 相信司法公正才是正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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