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院安检制度|北京医院安检制度7月1日施行 进入医院需配合安检


北京医院安检制度|北京医院安检制度7月1日施行 进入医院需配合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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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院安检制度
傻大方_本文原题:北京医院将设安检制度 遇暴力威胁医生可暂停诊疗
暴力伤医频发,人们对保护“最美逆行”医务人员的呼声日趋强烈 。今天(5日)下午,《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7月1日施行 。
《规定》明确了殴打伤害医务人员、携带刀具、聚众滋事等七大类严格禁止的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行为 。同时规定,医院将建立安检制度,对扬言暴力、多次无理缠闹等高风险人员就诊可安排治安保卫人员陪诊 。受到暴力威胁时,医务人员可暂停诊疗 。
【北京医院安检制度|北京医院安检制度7月1日施行 进入医院需配合安检】拒不安检医院有权“拒之门外”
医院是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设置安检环节,可有效避免危险物品被携带进入医院 。《规定》明确,医院应当建立安检制度,根据需要在医院入口或者重点区域入口进行安全检查 。同时,应当为急危患者设置安检绿色通道 。市公安机关应会同市卫生健康部门制定并公布医院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 。
《规定》明确,进入医院的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并配合安检;因身体或其他特殊原因不适宜接受设备安检的,应当接受人工检查 。人工检查应当保护被检查人员的隐私 。拒不接受安检的,医院有权拒绝其进入 。对强行进入医院或扰乱安检现场秩序且制止无效的,应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如发现携带国家规定的禁止携带物品的,应当先行控制现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发现携带本市规定的限制携带物品的,应当告知其寄存;不听劝阻的,最高可处二百元罚款 。
教唆他人违法等将从重处罚
《规定》明示列举了七大类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行为,任何人不得为之 。包括侮辱、恐吓、威胁、谩骂、推搡和恶意尾随医务人员;殴打、伤害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匕首等管制器具,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以及菜刀、斧头、棍棒等禁限物品进入医院;非法占用、故意损毁医院财物;在医院内大声喧哗、吵闹,借医疗纠纷故意扩大事态、敲诈勒索,在医院及周边违规停尸、设灵堂、摆放花圈、阻塞通道、聚众滋事等 。
此外,《规定》明确,实施针对医院和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有以下情况的将被从重处罚: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他人实施的;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
二级以上医院设警务室
《规定》提出,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在二级以上医院设立警务室,与医院治安保卫部门联合办公 。警务室民警应当加强对医院日常安保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医院做好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开展巡逻、防控、处置工作 。